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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
按照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3号)规定, 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,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:

1、身高:申请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大型货车、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,身高为155厘米以上。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,身高为150厘米以上;

2、视力:申请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,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.0以上。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,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.9以上;  

3、辨色力:无红绿色盲;

4、听力: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。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,可以申请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;

5、上肢:双手拇指健全,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,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。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,可以申请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;

6、下肢: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,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。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,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。右下肢、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,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;

7、躯干、颈部:无运动功能障碍。

 
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
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国籍
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
身份证件记载地址 电子邮箱
邮寄地址 移动电话
档案编号 准驾代码 联系电话
申报内容

一、本人身体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;

二、本人不具有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、痴呆、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,及三年内有吸食、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,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况;

三、本人的身体条件如果发生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的情形,本人将在30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;

四、上述申告为本人真实情况和真实意思表示,如果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档案编号:
联系电话:
 超员、高速公路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、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
 超载、 驾驶时拨打手机、高速公路倒车、高速公路逆行
 闯红灯、 酒驾、伪造、遮挡号牌、营运客车高速公路违法停车
     
 超员、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 不按规定超车、让行
 超载、驾驶时拨打手机、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、不按规定会车
 超速、未系安全带、未避让校车、未礼让行人、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